叶某因偷电折款42万元,近日被永嘉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5000元,责令其退赔全部电款。 叶某在其姐夫徐志光等人经营的永嘉华泰阀门配件有限公司务工,他伙同徐志光、叶育南(另案处理)等人撬开配电箱,用铜线短路电表使其不能计量。经统计,4个月内共盗电计价为人民币428221.08元。(谷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