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1月1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偷电太猖獗判刑又罚金
谷子

  叶某因偷电折款42万元,近日被永嘉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5000元,责令其退赔全部电款。
  叶某在其姐夫徐志光等人经营的永嘉华泰阀门配件有限公司务工,他伙同徐志光、叶育南(另案处理)等人撬开配电箱,用铜线短路电表使其不能计量。经统计,4个月内共盗电计价为人民币428221.08元。(谷子)